38-top_img.png

双台子区秸秆焚烧责任制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次数:570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禁烧工作精神和文件要求,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

 

一是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环保局、发改局、农经局、安监局等部门和各相关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双台子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责任。二是明确各相关街镇作为秸秆禁烧责任主体,要求立即行动,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将工作目标任务各个行政村,明确具体责任人。三是秸秆禁烧期间,各镇、涉农街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镇、涉农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区环保局负责对重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常规环境执法监察内容,加大督办力度,逐步实现秸秆禁烧的规范化管理,不定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街镇,要予以通报并对街镇政府、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焚烧人进行处罚。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上半年巡查情况及处理情况

上半年查处3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其中1处位于任家村,2处位于新农村,我局监察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刻将火扑灭,同时对3名当时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每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上一篇: 环保法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