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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市本级以下企业排污总量审核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395

 

 

单位名称
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
事项名称
辖区内市本级以下企业排污总量审核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
上报件( )
监督电话
04272361072
办理时限
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收费账号
收费依据
 
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报告;
2、对申请排污总量的计算说明;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
办事流程
1、申请人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3、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复文件,对不予批准的由审核部门予以解释。
办件结果文件
辽宁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办理岗位
受理:监督管理股 吴志华
电话:04272361078
审核:监督管理股 刘岩
电话:04272361078
审批:监督管理股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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