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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476

 一、背景与依据:为全面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17﹞6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的:通过开展全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实现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秩序“五个明显”工作目标,即:市场秩序明显改观、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监管力度明显提升、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内容:《方案》按照(盘政办﹝2017﹞68号)提出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全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整改目标,第三部分为整改内容,第四部分为整改步骤,第五部分为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五方面17项工作任务。

一是客运市场。整治客运班车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包车客运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整治公共交通违规经营行为。

二是货运市场。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打击危险货物车辆违规运营行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企业经营行为、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小车大罐”等违法行为。

三是出租汽车市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网约车市场。

四是机动车维修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着力治理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不达标问题。

五是驾驶员培训。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驾驶员培训行为、整治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资质不达标行为、规范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

《方案》第四部分制定了整改步骤,确定了整改时限。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至10月16日),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整改阶段(10月17日至11月30日)。

《方案》第五部分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双台子区道路运输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运输管理所、双台子交警大队、双台子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区综治办、区规划分局、区新闻中心、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13个相关单位部门,并明确了各单位部门职责。

为保障全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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