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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春节期间5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人员确定

近日,在双台子公证处全程监督下,双台子区春节期间5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50名销售人员产生,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五。

当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双台子公证处、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及部分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临时)销售许可申请报名人员,齐聚在双台子区政府办公楼。10时许,公证员发布电脑摇号命令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操作电脑摇号。摇号现场,申报人员的姓名在电脑屏幕上快速地闪现,工作人员一声“停”,电脑操作人员立即按下停止键,李思文等5名申报人员的名字出现在电脑屏幕上。而后,工作人员进行记录、核对和登记。经过10轮电脑摇号,50名烟花爆竹销售人员,从1892名申报人员中脱颖而出。
据了解,区行政审批局自1月15日至19日,发布了销售2018年双台子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经营公告,全区共有1924人申请报名。经过认真核实,最终有1892人符合标准。通过电脑摇号,李思文等50名申报人员成为双台子区春节期间5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销售人员。而后,50名销售人员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并考试取证,然后于2月5日进行摊位地点抽签。春节期间,双台子区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月8日(农历腊月廿三)至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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