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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445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奋斗目标,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以宣传消费政策、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打造放心安全的国际化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文明消费从我做起,依法维权人人有责”青少年消费教育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配合市局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消费从我做起,依法维权人人有责”青少年消费教育主题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活动促进青少年对消费和消费观的理性思考,传递正能量,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帮助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完成时限:311日前。

(二)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安居行动”,严厉打击家装建材行业中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各类家装建材市场进行检查,着重解决家装建材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装修施工中偷工减料,强制选用指定材料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完成时限:3月底。

(三)开展纪念“3·15”宣传活动

1、“3·15”当天,我局在兴隆二百设立主会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分会消协在本辖区内设立宣传会场,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活动,彰显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负责单位:主会场有消协.消保股.12315投诉中心以及大队负责。各分会场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利用报纸、政务网站等媒体,以新闻发布、专栏专刊、专题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引导健康安全消费。

    负责单位:我局消保分股及消协负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2017年消费投诉集中的市场主体开展了行政约谈,切实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促进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预防和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负责单位: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和消协负责。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系列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继伟同志任组长,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俊宏同志任副组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华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我局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消费者协会,负责活动期间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具体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分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切实做到指挥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抓出成效。我局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先期准备和各项活动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整个活动有序开展,落到实处。“3·15”活动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分会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我局、消费者协会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于3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局消保分局。活动期间,消保分局将对我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 双台子区消费者协会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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