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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470

2018,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区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心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夯实日常监管基础,提高食品销售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确保创城工作顺利完成。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我区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争取我区今年至少新增一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指标。督促超市严把源头采购,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采购模式,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对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审查。督促超市强化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菜上市。督促超市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机制,对种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强化风险关键点控制和管理。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集市监管工作调研,摸清农村集市监管底数,完善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分析研究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状况,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销售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过期食品和监管工作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7月份完成整治方案,10月中旬进行工作总结。二是继续依托金社裕农连锁超市坚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金社裕农集中配送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市局认可,要继续推动这项工作,指导、规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降低安全风险,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继续扩大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范围,将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专卖店、药店、医药公司、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自办网站、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酒类批发企业等纳入重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软件管理,企业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指标,按季度检查和通报各地推进重点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完成全区80%以上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达到规范要求的工作目标。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治理

(一)加强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春秋季节开学前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重点问题。

(二)加强重点场所治理。对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督促重点场所内食品销售单位和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重点时段治理。加强节假日,特别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庙会食品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强重点问题治理。严厉查处菜薹(心)、芹菜、豇豆、韭菜等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牛羊肉中“瘦肉精”,鲜活鱼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化合物等违法 违规行为。

(五)继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整治影响,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一)全面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各所合理划分日常监管事权,确定日常检查企业清单明确风险分级监管责任,完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高风险企业检查责任,加大对分级标准和监管结果运用的检查力度,实现对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每年至少调整一次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调研,掌握食品销售者(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底数,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表,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监管档案规范化要求,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加强与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供货源头质量安全管控和市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充分落实市场开办方和销售者主体责任。

(四)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入网销售者资质审查义务,加大对网络销售食品监督抽检,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

(五)加强食品摊贩监管。贯彻执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继续推进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协调指导乡镇政府明确经营区域和登记备案卡的发放工作,按照标牌公示制、实名登记备案制、随机抽检制、档案信息管理制、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制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实现改善摊贩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合法经营。

(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检查方案,完善重点抽检名录库,按照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和飞行检查,公开检查信息。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处置力度,对问题整改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跟踪到位,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加大“以检代”工作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检查员队伍。

六、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系统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加大对双随机检查员及基层业务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快提升食品销售监管效能。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弄清酒类经营日常监管等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调动各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宣传食品销售监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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