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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四举措”提升 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突出排查重点,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专家专查、部门督查”等多种形式,制订检查计划,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二是密切关注,解决难题。由主要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明确专人负责,经常性地与企业保持联系沟通,并开展跟踪服务,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结合实际,强化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执法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实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对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

四是明晰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整合多方力量,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性、专业性、突发性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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