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5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12月14日对原区服务业局局长董鸿斌同志2015年至2016年7月末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董鸿斌及其他相关同志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双台子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服务业局是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由区财政资金收付中心进行核算;时有人员6人;下设股室4个,包括项目服务股、经济运行股、城区经济股和旅游股,于2016年11月与区外经贸局合并后更名为区商务局。
董鸿斌同志,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9月至2016年7月末任双台子区原服务业局局长。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财务账面体现)
2015年6月初账面资产17.2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35万元,固定资产8.93万元;账面负债1.85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净资产15.43万元,其中:资产基金8.93万元,财政拨款结余6.5万元。
2016年7月末账面资产20.0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79万元,固定资产8.93万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36万元;账面负债2.88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净资产17.2万元,其中:资产基金8.93万元,财政资金结余8.27万元。
(二)收入、支出情况(财务账面体现)
2015年至2016年7月,财政累计拨入经费2221.65万元(含上年结转6.5万元);支出2203.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0.42万元(其中包括奖励金1449.58万元),对企业补助332万元。
往来账款情况
2015年初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85万元,截止2016年7月末账面余额2.88万元,审计期内增加了1.03万元。
2015年初暂付款账面余额0万元,截止2016年7月末初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0万元,审计期内无变化。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23#支付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盘锦市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盘财指流(2014)1482号。
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8.93万元,截止2016年7月末账面余额8.93万元,审计期内无变化。
二、审计评价意见
区服务业局会计核算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会计资料能够真实反映出单位收支的基本情况。此次审计未发现原服务业局局长董鸿斌同志有不廉政的行为。
三、审计建议
经审计调查发现,审计期间区原服务业局共有5张凭证中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22.05万元,明细如下:
1.2015年10月7#凭证中现金支付盘锦市兴隆台区骏伊枫美术社制作路灯旗费用7.2万元。
2.2016年1月3#凭证现金支付盘锦市双台子区世锦美术社招商图册、PPT等费用3万元。
3.2016年5月3#凭证现金支付盘锦市风驰广告策划中心宣传单、宣传挂图、规划设计图册等费用5.05万元。
4.2016年7月1#凭证现金支付盘锦市双台子区易成电子商行渤海路限高杆维护费用3万元。
5.2016年7月8#凭证现金支付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易美术社招商图册等制作费3.8万元。
建议被审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内控制度,对现金的范围、审核程序和管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完善有效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 同时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可能造成隐患的风险意识。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对于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和超过结算起点的业务,采用转账结算;日常公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服务业局提供:董鸿斌任职期内,无未入账核算的欠外款项。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