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3〕3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盘价发〔2015〕15号)要求,从2019年3月开始,4所公办幼儿园按照星级标准收费。即五星级幼儿园每生每月560元(伍佰陆拾元);四星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50元(肆佰伍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