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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执法局持续发力 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为贯彻落实全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围绕检查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整改落实、定点值守四个方面,认真排查,狠抓整改。

氛围浓。利用宣传车、车载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循环播放《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宣传和文明劝导力度,提升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理念,强化群众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城市意识,倡导群众从被动管理到人人参与,助推文明城市和谐共生。

思路清。全面落实“街长制”,实行工作巡查日志制度,坚持错时执法、轮岗坚守,做到管理无缝隙,时段无空白,天天有安排,时时有人管,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履职尽责。



任务明。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清理整治与分片区、分路段治理相结合,对主次街路及商贸城、站前、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市容环境开展综合治理,对乱贴乱画(小广告、小招贴)、车辆违停、露天烧烤、渣土车违规运营、地排油烟等乱象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干劲足。执法人员早7时晚9时连续作战,走大街过小巷,攻坚克难,为百姓服务、为政府分忧,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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