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9-06
- 作者:许诗嘉 刘锦江
- 浏览次数:482
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助。
区民政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救助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监督、推进巡查工作。每天在辖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广场、主要商业街等地安排五个巡街小组和三个流动巡查小组进行街面巡查,做到工作分解到人、明确责任到岗。随着气候的变暖,流浪露宿人员增多,不定时、不定期开展早间、夜间巡查,对辖区内的动迁未拆除区域、车站、公园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地方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保证救助工作不留死角。
救助小组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查实户籍和住址,对本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劝导返回其住所或护送返回其住所,并与辖区负责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对接;对接受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积极联系并护送至盘锦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对于不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劝导返乡并护送至客车、火车站,及时确认返回;对于不接受救助也并不同意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提供必要的饮食、发放爱心联系卡(爱心联系卡包含报警电话、急救中心电话、救助管理站联系方式、位置及乘车路线)等救助服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意外。
通过开展常态化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地向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社会救助服务,既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政府温暖、社会关爱,又制止了不文明及非法行乞行为,维护了城市的秩序和文明形象,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