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栏目 >巩卫进行时

双区爱卫字[2020]2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街镇、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为疫情防控打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盘锦市双台子区爱国卫生运动

2020年1月29日        

 

主题词:疫情防 爱国卫生工办公室

抄送:区政府街镇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盘锦市双台子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2020年1月27日印


辽爱卫办(2020)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爱卫会各成员单

1月25日,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为全力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省爱卫办决定从即日起,围绕重点场所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卫生消毒、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为疫情防控打造良好的环境基础。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行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中心,以清洁环境、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重点对农贸市场、机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以及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等重点部位强化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治理脏、乱、差现象。

二、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实施统一防鼠灭鼠行动

各地要以病媒生物孳生栖息场所治理为重点,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省爱卫办近日印发的《辽宁省冬春季人员聚集场所鼠类等病媒生物应急控制流程》(辽爱卫办(2020) 1号),动员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防鼠灭鼠行动,清除垃圾,清理鼠迹,铲除鼠类隐蔽和栖息的场所。以安全高效为原则,通过投放毒饵制剂等形式,统一组织开展药物灭鼠。各类市场采取在市场内放置鼠夹、粘鼠板等物理方法,市场外规范布设毒饵站、投放鼠药等措施进行灭鼠。同时,要采取药物消杀的方式,熏杀越冬蚊虫,阻断疾病传播途径。

三、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要严格执行对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的消毒措施。公共交通工具要定期进行消毒,并帖上消毒标志,注明消毒时间。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体育馆、剧场、影院、网吧、集体宿舍、建筑工地以及居民区等要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使用的器具(如楼梯、楼道、扶手、门把手、电梯间、卫生间、水龙头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消毒。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污染过的场所,需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四、强化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

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村集市等各类市场开展内外环境清扫,全面清理所有摊位的环境卫生,及时密闭收运垃圾,特别是要加强密闭环境下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各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规范秩序,加强档口管理,清除积存垃圾,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消毒和通风。各地要切实规范水产售卖管理,坚决制止活禽销售。

五、抓好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

当下正值春节期间,人口流动量较大,各地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要根据当前需要,教育群众从具体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坚持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治、可控制,引导人们不恐病、不轻病,使卫生防病知识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帮助他们掌握防病知识,减少与可疑人员的接触,防止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性疾病

六、集中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清洁行

在全省持续开展冬春季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职能管辖行业、单位开展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居民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鼓励引导群众从卫生清扫、清洁家园的点滴小事做起,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打扫居家环境卫生、除尘防病,有效改善社区和庭院居住环境,做到室内干净整洁,室外环境优美。

七、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地要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各级爱卫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督导本行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对本行业的监督检查,全力消除可能引起疫情发生和传播的潜在隐患;省爱卫办将实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

请各市爱卫办和省爱卫会成员单位从1月31日起每周五前,

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省爱卫办。

联系人:刘宝峰      手 18900915636

传  真:024-23392357 lnsawb@126.com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双台子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双区爱卫字[2020]3号关于转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源废弃口罩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双区爱卫字[2020]1号 关于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