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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职业介绍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提出实施意见,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九)负责机关财务、安全等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班子(党组)成员:

        王  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胜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三、办公地址:双台子区行政中心

     四、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

     五、办公电话:0427-236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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