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台子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经营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15
- 浏览次数:1983
2021年春节期间,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年递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为原则。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
报名条件:申请人具备双台子区户籍,年满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烟花爆竹零售工作。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 2021年1月21日。
报名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双台子微”,点击烟花爆竹程序报名。
销售时间: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1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
确定销售人员、摊位地点抽签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9点整,由盘锦市兴隆公证处组织实施。
抽签方式:关注“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抖音号:shengpizhongxin,观看线上直播。
主要负责人培训安排:抽签确定销售人员后,主要负责人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并考试取证。
报名咨询电话:2361418。
二、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地址
辽河中路与向海大道之间沿河南街路段。
三、申请审批条件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最终解释权归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所有
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5日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双台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