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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文号:盘双卫传罚字〔2021〕第0001号

被处罚人:葛会西医内科诊所;负责人:葛会;

身份证号码:210724195604142415;性别:男;民族:满族

被处罚单位地址:双台子区胜利街胜利小区350幢号1单元102室  葛会西医内科诊所

监督员于2021年01月04日对葛会西医内科诊所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在该诊所北侧处置室内见套有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的医疗废物垃圾桶三个,桶内盛装有使用后的安瓿、西林瓶、一次性医疗用品外包装袋。监督员在制做现场笔录后对该机构负责人葛会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葛会对该诊所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分类收集一事予以确认。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葛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照片1张,《营业执照》照片1张,法定代表人葛会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该诊所门头照片1张,盛装有使用后的安瓿、西林瓶、一次性医疗用品外包装袋的医疗废物垃圾桶照片2张,复查《现场笔录》,复查现场提取的照片2张为证。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 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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