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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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为论证规划环境的可行性,现向规划区附近的居民及社会各界征求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建议有效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关环评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北起太平河——305国道,南至南四街,东305国道,西至太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14.07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和高新技术产业。
为论证规划环境的可行性,现向规划区附近的居民及社会各界征求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建议有效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27-35685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doc,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955780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