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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晴东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孙大庆、区住建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察看了一统河百草河桥整治情况、一统河莲花寺段绿化情况和辽河谷家段险工险段情况。经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相关部门推进《水法》贯彻实施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对策及下步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思路和水利工作方针,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引进先进节水技术,推进工农业、生活用水节约,解决用水安全问题;组织实施了河道清淤截污工程,依法查处了侵占河道、违法排污、涉河违章建筑、破坏水土等涉水事件,推行了河长制,有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治理形成常规化,全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保障了全区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指出,《水法》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法律。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法》的贯彻实施,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以助推《水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今后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强化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优化配置、综合治理,实现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把水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结合起来,做到总体规划与区域规划相统筹、长远规划与分步实施并举,为发展水利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深化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领域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水利体制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切实保障和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三要继续大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要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持续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资金,抓好资金整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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