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引进人才补贴及创业创新载体、引才育才平台补贴资金通知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盘委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22年6月10日起开展对市域内各企事业单位2020年5月28日后(含当日)引进的各类人才及各类引才育才平台载体补贴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引才类补贴项目: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助学贷款代偿、个人所得税奖励等。

2.扶持创业创新类补贴项目:扶持中小项目发展政策补贴、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补贴。

3.引才育才平台建设类补贴项目:各类引才平台建设补贴、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资助。

二、补贴时限

1.引才类补贴申报时段为: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盘就业(创业)满1年且社保缴费满1年的各类人才。

2.扶持创业创新类补贴项目和引才育才平台建设类补贴项目申报补贴时段为: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盘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补贴期限1年,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盘委办发〔2020〕2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配套经办流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1.申报高端人才薪酬补贴、租房补贴的,到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金港)申报。

2.申报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的,到本人所在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县区人社服务中心申报。

3.申报扶持创业创新类和引才育才平台建设类补贴项目申报补贴的,到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金港)申报。


附件:《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经办细则.pdf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22年第二季度双台子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
下一篇: 盘锦贝尔科技有限公司1200吨/年精细化学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