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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告知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

建设单位: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工程概况: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0000万元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建设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以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环保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继宇,1347052888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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