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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碑林公园项目地块招商合作公告

为促进国有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需求,优化辽河碑林公园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现将辽河碑林公园合作运营项目地块,面向全国具有公园、景区管理运营资质的公司进行招商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场地介绍

(一)荷兰风车地块面积约为30亩,具体位置和用地范围见项目示意图和区位图(附件)。

(二)荷花池地块面积约为15亩,具体位置和用地范围见项目示意图和区位图(附件)。

(三)平房区地块约为14亩,具体位置和用地范围见项目示意图和区位图(附件)。

二、项目场地所在地

位于胜利街281号(辽河碑林公园内)。

三、项目要求

(一)荷兰风车地块,投资建设项目为以无动力游乐设施为主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无动力游乐设施为主导;

2.禁止餐饮、商品零售项目(项目自身IP 文创商品销售除外);除个别独立存在乔灌木可进行指定地点移植外,严禁对现有的乔灌木进行损坏、移植;

3.严禁引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

(二)荷花池地块,投资建设项目为以满足园区餐饮、商品零售、文创、咖啡、茶馆、水吧、演艺餐厅、灯光秀、水幕电影等为主导的,以服务辽河碑林公园吃、喝、休闲休憩、文创商品消费需求,或者以灯光秀、文化演艺等项目为主导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对现有的乔灌木进行损坏、移植;

2.严禁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大拆大建;

3.严禁引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

(三)平房区地块,投资建设项目为以满足园区露营、住宿、餐饮娱乐为主的民宿、露营地等为主导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禁止经营游乐项目;

2.对项目场地内现有的乔灌木进行少量移植,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维修改造;

3.严禁引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

四、合作方式

(一)荷兰风车地块: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运营场地,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资建设及项目的运营管理,按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进行分成,考虑合作方投资成本和建设期等综合因素,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年分成比例为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0%,以后每年递增5%,最高分成比例为20%,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20万元。项目建设期内不参与分成,建设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荷花池地块: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运营场地,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资建设及项目的运营管理,按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进行分成,考虑合作方投资成本和建设期等综合因素,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年分成比例为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的8%,以后每年递增2%,最高分成比例为15%,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12万元。项目建设期内不参与分成,建设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

(三)平房区地块: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运营场地,社会资成本方负责投资建设及项目的运营管理,合作方投资改造的建筑物所有权在约定合作期限结束后,无偿移交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进行分成,考虑合作方未来进行固定资产改造的投资成本和建设期等综合因素,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年分成比例为项目门票收入或营业收入的5%,以后每年递增1%,最高分成比例为10%。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5万元;项目建设期内不参与分成,建设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四)以上三个项目整体招标,合作期限起步为3年,最高为5年,合作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续约期限另行约定。期间合作方可对合作地块的功能进行优化与更新、应对无动力游乐设施进行更新。保持项目的适度领先并满足市民的需求。

(五)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合作,投资方需将自行投资设施拆除,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范围:面向全国具有公园、景区管理运营资质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开招选。

(二)报名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押金,项目押金总金额为20万元(如因合作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四)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如投标方违法投标或出现围标、投标文件虚假,招标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罚)。

六、竞选程序

通过此招商公告,明确地块的使用性质及合作模式、合作方向,进行有条件约束的“竞方案、竞投资、竞回报”公开比选,择优选定项目的合作单位。

(一)有意向合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报名期限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二)在报名截止日后所有报名企业上报项目详细的企划方案,方案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由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方案的收集与整理。

(三)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报名企业的项目企划方案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成立评选小组或召开会议,对上报的方案进行评定,择优选定项目的合作单位。

七、其他

上述公告内容投标方已仔细阅读并承诺严格执行、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招标方的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辽河碑林公园合作招商项目地块区位图.pdf


联系人:杨            电话: 13470190011

        李小龙                15142788882



盘锦辽河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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