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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24〕7号 关于印发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征收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浏览次数:6

关于印发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征收安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盛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各相关单位:

《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征收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7    


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征收安置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征收范围位于双台子区双盛街道上稍子村区域内,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项目区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期限为2024524——2024631日内,逾期进入依法征收或者其他强制程序。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决定由双台子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双台子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名义签订,具体事务由征收中心委托双盛街道办事处、铁东房屋征收管理分中心负责实施。

征收评估公司依次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发布评估公司选定公告,向被征收企业发放《评估公司选票》,被征收企业可以在10个自然日内填写《评估公司选票》选定房地产评估公司。

被征收企业未选定房地产评估公司,在公证处公证之下,由征收中心组织随机抽签确定评估公司。

由征收中心、双盛街道办事处、上稍子评估公司人员组成勘测丈量组,勘测丈量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勘测和丈量时,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审批文件等对补偿有利的各种证件资料,逾期不配合或者不提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被征收人拒绝配合入户调查、勘测和丈量的,勘测丈量组在查阅复印房屋土地登记档案资料、走访调查、拍照录像、外围勘测、丈量后,由勘测丈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作出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10自然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在3个自然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补偿,下列情形应当公示:

(一)补偿安置政策;

(二)入户测量及认定的补偿安置要素数据;

(三)补偿安置结果;

(四)评估报告;

(五)补偿安置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认定组认定的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事宜。

二、企业补偿与安置

企业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企业征收补偿价格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补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企业土地补偿标准

被征收企业土地补偿由评估机构按照土地的面积、性质、剩余使用年限等因素评估确定。

(二)企业房屋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确定房屋的补偿价值并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搬迁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企业房屋所产生的机器设备的拆卸费、物资搬运费等补偿由评估机构确定。

装修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装修的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入户调查后又进行装饰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附属物补偿标准

依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第十条 2024631日协议期限届满,未签订补偿协议的针对国有土地上合法房屋,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按照被征收房地产评估报告进行货币补偿征收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收回。

第十 被征收房屋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登记发证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征收部门向登记发证部门发函要求其依法纠正存在的错误,即更正登记、撤销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后按照违法占地或者违法建筑处理权属证明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不含翻建、扩建的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第十 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的,租赁合同终止。补偿部门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补偿安置,出租合同关系自行解决。

第十 补偿安置以户为单位,产权存在争议的,在提存补偿资金、留存安置房屋指标并经证据保全的前提下先行拆除,产权依法界定后再补偿安置。

第十 为防止安全事故,被征收人交房验收时,必须保持房屋主体、门窗等设施完好,禁止私自拆卸,由拆除公司统一拆除。

第十 签订协议后,如果本项目同类情况补偿安置标准提高,征收部门将按照提高的标准进行追加,确保支持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

三、罚则与救济

十六 变造、伪造或者骗取证件的,一经发现,按照伪造公文印章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签订合同条款无效,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突击抢建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或安置,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安置面积的,相关合同条款无效。

第十 为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确保安置房按计划开工建设,对逾期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者同时采取下列方法强制解决:

)税务机关依法对被征收企业和经营者进行税收稽查和执法;

)市场监督、卫生、环保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形成促进征收的合力;

)其他合法有效方法。

十八 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后,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方法:

(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非诉执行案件实施关于“裁执分离”的文件精神,移送政府,在综合执法、办事处、公证处等部门配合下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和实际执行支出;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刑事责任。

十九 下列情形,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信访的,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以自焚、自残、自杀以及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威胁、恐吓、侮辱、谩骂以妨碍依法征收的;

(三)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物质的;

(四)自行违章拆除、改造水电气的;

(五)故意制造并散播谣言、虚假消息的;

(六)煽动、组织、策划违法信访,集会游行的;

(七)采取伪造或者虚假手段骗取征收补偿金的;

(八)其他违法方式对抗依法征收的。

二十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被征收人对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及其他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则

 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征收中心存档三份,被征收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征收人的征收档案由征收中心专人管理

 评估报告、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强制拆除决定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公证(见证)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水、电、煤气等安全事故发生,妥善保管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建证和房屋权属证书等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和资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办理授权委托手续,避免上当受骗。

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决定书、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规定的搬迁期限未届满的,自来水、电力、燃气等部门不得停止供应,确保被征收人正常生活;上述文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后,征收部门应当通知上述部门停止供应,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准确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好补偿安置工作,压低标准损害群众利益或者超出标准造成国家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政府研究形成会议纪要解决。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7日印发

 政策解读:天成液化气有限公司征收安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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