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创建为笔 绘就法治新画卷——记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5-06-05
- 作者:张羽雁 苏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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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徽闪耀,文明之花在区人民检察院绽放。区人民检察院以文明创建为笔,绘就了一幅法治与文明交相辉映的新画卷。
区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的“必修课”,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全体干警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同时,还通过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走进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古代法制史、西方法制史以及国学、廉政文化与宪法知识等宣传展板错落有致,既是对内教育的阵地,也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向公众展示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数字荣誉展室搭载数字AI技术平台,陈列着各类荣誉奖牌,更有退休检察人员自发捐赠的旧式制服、办公物料等“老物件”。这些无声的展品,拼凑出区人民检察院三十多年来发展变化的足迹,展现出一代代检察人之间的精神传承与使命延续,激励着新一代检察人奋勇向前,也成为展示检察文化的重要窗口。
“检察讲堂”是区人民检察院提升干警素质的品牌活动。在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专家,只有轮流上台的检察干警,他们分享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和学习的感悟。这种“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的方式,让学习不再是枯燥的任务,而变成了一种互动的交流、思想的碰撞。这种形式实现了“关键少数”带动“全员进步”的良好效果,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文明创建的成果,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窨井盖安全治理、固体废弃物丢弃、电信诈骗、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群众关切的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力量。在全市率先完成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安装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办案的效率和规范性。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区人民检察院不仅注重经济上的帮扶,更关注被救助者的精神需求,建立长期性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困难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2021年到2024年,为30名被救助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并联合盘锦市杜丽梅志愿服务爱心协会为被救助家庭送去生活物资,延伸多元化救助效果。这种“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新模式让司法救助的温暖真正传递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心中,也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一面写着“解困真情在,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便是最好的证明。
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中。选派检察人员担任区内各中小学、公立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实现对域内学校的全覆盖。法治副校长们不仅讲好开学第一课、开展主题班会,还自编自导自演了情景剧《保护少年的你》,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此外,他们还组织了“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主题绘画比赛,让孩子们在绘画中学习法律、感受法治。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人民检察院开通了“检察长服务企业直通车”,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诉求,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2022年,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举办联合发文仪式暨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会,共同探讨服务企业的新思路;与区应急局联合召开企业座谈会,以检察视角推进安全生产;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引导企业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也赢得了企业的广泛赞誉。
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着眼全方位传播检察声音,搭建线上线下融媒体宣传矩阵。组建法律宣讲团,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解读法律知识,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宣传,精心策划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围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同时,他们还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最高检、辽宁检察、民法典、以案普法、反诈等各类话题微博,官方微博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检察微博三十佳”,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贡献力量。
从数字荣誉室里的老物件,到“检察讲堂”上的知识分享;从司法救助中的点滴关爱,到普法宣传时的“检察蓝”;从法治课堂中的情景剧,到服务企业中的“直通车”……区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发展,诠释着“文明”二字的深刻内涵,也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书写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精彩篇章。
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坚持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