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5﹞4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双台子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其中:战斗员8人,负责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相关工作;驾驶员2人,负责消防救援站执勤消防车驾驶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端正;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人正派,作风扎实,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5.无文身;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以及具体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战斗员:男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8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含)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2.驾驶员:男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含)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7周岁(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三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办理;
3.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良种场 双台子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区政府东);
咨询电话:0427-2683580。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4.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tq.gov.cn/)下载并打印电子版(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一式两份,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毕业证、退役证、报考驾驶岗位需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三年)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发生争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
(8)银行部门出具的1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
资格审查工资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返还,仅留存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时,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削减招聘人数,相关信息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合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体能测试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服役在职期间受行政、党内处分的,不予招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期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2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五)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低于1:2比例岗位全部列为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公告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比对。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人员,总成绩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他进入本岗位考察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公示、聘用与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公示期间出现问题并经核实确认的,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6.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适合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予以解聘;
7.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评,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聘用劳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适时待定;
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相关装备;试用期工资待遇为41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为47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声明: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遇有声称“内部指定”“保证考入”等诈骗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