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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0

一、整改任务

“十三五”期间,盘锦市全社会能耗总量增加360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累计上升5.31%,未完成辽宁省下达给盘锦市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168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其中,石油加工和化学产品制造业能耗呈上升趋势,由2015年的528.6万吨标准煤上升到2020年的957.6万吨标准煤,增长81.1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5年的1.60吨标准煤增长至2020年的1.78吨标准煤,增长11.25%。

二、整改目标

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用能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节能降耗工作。把“双碳”工作贯穿于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北方水城始终,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2)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等重大关系。围绕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方向,引进科技领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产业项目,坚决杜绝“两高”项目,推进主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3)严守能耗底线,完成好能源“双控”目标任务。严把准入关,强化能评等前置要件,推行项目联审论证制度,多维度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严守监测关,加快实施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项目,对企业能耗情况实时智能监测、预警。深挖节能降耗空间,推动社会能效提升。

4)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节能审查要求,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杜绝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的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和成效

主要工作:

1)严格落实《盘锦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两高”在建项目清单和建成项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项目进展,报送至上级指导部门。

2)强化能评等前置要件,推行项目联审论证制度,多维度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按照市发改委要求,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填报“辽宁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将域内高耗能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管理。

3)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推进“两高”项目开展节能审查。

工作成效:

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工业结构更加合理,规上工业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525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箱:pjhbdcxtz2021@163.com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