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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厂区8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399次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厂区8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厂区8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炼化厂区VPSA东侧预留场地,新建1套8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处理常减压的直馏石脑油,脱硫后送至乙烯厂区作为裂解原料。主要新增设备包括:加氢反应器、汽提塔、混合进料换热器、循环氢压缩机、加热炉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辉  0427-585752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环境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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