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持续优化双台子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6〕3号)(以下简称《执法检查计划》),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需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旨在从源头杜绝无计划、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问题,推动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有序、精准高效开展,以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主要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实施主体与工作规范,重点提出三方面刚性要求:
(一)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严禁随意检查
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开展检查,坚决杜绝无计划、临时性、随意性检查,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扰。
(二)推进联合检查,切实减负增效
坚持能合并则合并、能联合不多头的原则,合理优化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压减入企检查频次。对同一企业、相近事项,由相关部门统筹实施联合检查,避免重复进场、多头检查,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三)创新检查方式,强化服务型执法
在传统现场检查基础上,鼓励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打扰。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先采用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柔性方式,打造“监管有温度、执法有力度”的服务型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