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双台子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25 浏览次数:16901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教通〔2026〕15号)和《关于印发双台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生转学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科学全面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不予办理转学。严禁跨区片招生、超计划招生。

(二)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未经过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视作无效招生。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初中班额不超过 50 人,班与班之间学生数量原则上相差不超过 2 人,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开设快慢班。同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分班,所有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

(五)加强人文关怀。一是盘锦市户籍的孤儿可在户籍所在地根据意愿选择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的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并保留原住房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及学位等情况,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小学:具有本区户籍、本地居住以及来区随迁子女。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和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

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2026年8月18日—19日补充报名期间,如个别学校学位仍有空余,最多可由2020年8月31日延后至2020年12月31日。

初中: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盘锦市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对于毕业于外省市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盘就读初中,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盘锦市内户籍;

(2)在盘锦市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为规范招生秩序,符合初中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回盘就读,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避免两地重复报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学生无法入学,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实行限时录取

为防止个别热点学校过“热”,有效控制“择校热”,特明确新生入学条件:

自2026年起,新生入学报名时,需参照双台子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双台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生转学办法(试行)》(双区政办发〔2025〕12号),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以及户籍等相关证明文件。

2026年新生入学报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以及户籍截止入学报名前需满一年;2027年新生入学报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以及户籍截止入学报名前需满两年;2028年及以后年份新生入学报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以及户籍截止当年入学报名前需满三年。

(三)分批录取

按照各校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分批次招生,如果录取到某一批次时报名人数超额,优先考虑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户籍及域内就读时间长短等因素依次录取,仍超额的学生通过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报名学生及所剩批次将全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分流。

第一批次录取: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户籍: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一致,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增补批次:仅适用于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双方在双台子区均无住房,需父母双方开具无房证明。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一致,适龄少年儿童与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二批次录取: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户籍:户籍(双台子区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不一致,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三批次录取: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一致,适龄少年儿童与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四批次录取: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籍:户籍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一致,但取得年限未达要求,适龄少年儿童与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增补批次Ⅰ: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取得年限未达要求,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籍:户籍(双台子区户籍)与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增补批次Ⅱ:

户籍(双台子区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双台子区均无住房,需开具无房证明。

第五批次录取:

1.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籍:户籍(非双台子区户籍)与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商业用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增补批次:

租住在双台子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开具双台子区居住、务工证明。

其他特殊说明:如遇父母离异等情况,学生入学以法院判决书或抚养证明等材料判定的监护人房产信息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中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占比不足50%,不能作为入学相关材料;适龄少年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近期离世,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以及户籍未及时过户更名的,或过户更名后年限不满足条件的,可适当酌情处理。

三、学区片划分范围

(一)小学

依据“十五五”时期双台子区建立同出生人口变化相协调的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统筹优化优质学校布局,2026年辽河小学一年级停止招生。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新风社区(兴农街以南)、三千米社区、旌旗社区、永安社区(兴农街以南及以北宜憬苑小区、永安社区7号地税21组、永安社区8号棉麻18组)、滨河社区(滨河小区、湖畔小区1-10号楼)、河岸社区、辽河左岸社区(锦绣苑、锦尚苑、外滩、白鹭郡)、团结社区(旌旗街以南四季城四期)。

2.建设小学:新风社区(兴农街以北)、站前社区、南迁社区(铁西小区A7#楼—A9#楼、B7#、B8#楼、D1#—D8#楼、E1#楼、福满楼南、北楼)、站北社区、城北社区(城市之星A21-A31#、A36-A39#、B1#、B2#、B3#、B9#)、旭东社区(不包括兴隆·繁荣里小区)、永华社区(向阳街以南)、永安社区(福林家园、永安社区36号县社22组、永安社区35号县社23组、庆平小区及北侧楼)。

3.长征小学:永华社区(向阳街以北)、振兴社区、旭东社区(兴隆·繁荣里小区)、新建社区、曙光社区(不含一品六里)、秃尾村、延风社区、双河社区(不包括辽化五区、六区)、晟华社区(晟华苑三期、八期、一建家属楼、地税家属楼)、城北社区(城市之星A7-A20#、A32-35#)、团结社区(旌旗街以北)。

4.育红小学:育红社区、繁荣社区、东风社区、光明社区、胜海社区、南迁社区(铁西小区A1#楼—A6#楼、B1#—B6#楼)。

5.辽化小学:辽河社区、盛河社区、双河社区(辽化五区、六区)、曙光社区(一品六里)、化建社区(晟华苑一期、晟华苑二期、北三塑34-37楼、纪委38楼、审计39楼、石油40楼、锅炉房西侧平房)、辽河左岸社区(怡心苑小区、恒大滨河世家)、滨河社区(湖畔小区11-32号楼、花园小区1-4号楼)、上稍子、谷家、常家、宋家。

6.九化小学:化建社区(九化生活区)、庆华社区、湖滨社区、晟华社区(晟华苑四、五、六期)、团结社区(旌旗街以南,不包括四季城四期)。

7.高家小学:河闸社区、前锋社区、新府社区、高家村、统一镇、辽河左岸社区(五金汽配城)。

8.陆家学校(小学部):陆家镇。

(二)初中

1.第一中学:三千米社区、育红社区、东风社区、繁荣社区、光明社区、南迁社区、胜海社区、永安社区(兴农街以南)、新风社区(兴农街以南)、河闸社区、前锋社区、高家村、辽河左岸社区(五金汽配城)、统一镇(良种场、东地村、光正台村和统一村)。

2.第三中学:站前社区、站北社区、旭东社区、城北社区、振兴社区、新建社区、永华社区、旌旗社区、永安社区(兴农街以北)、新风社区(兴农街以北)、团结社区(旌旗街以北全部小区,旌旗街以南部分小区,包括四季城四期40# 42# 43#、运输管理所以东运输家属楼、渡口楼、好邻居楼、养路段楼、交通局楼、物资局楼、绿园小区)、延风社区(不包括残联家属楼、邮局家属楼、实验中学家属楼、长征小学家属楼)、辽河左岸社区(恒大滨河世家、怡心苑小区)、秃尾村、新府社区、曙光社区、常家、宋家、统一镇(前腰村和后腰村)。

3.实验中学:双河社区、盛河社区、辽河社区、化建社区、晟华社区、庆华社区、滨河社区、河岸社区、湖滨社区、团结社区(旌旗街以南部分小区,包括运输管理所以西住宅、四季城一二三期、国税小区、财政局家属楼、阀门厂楼、邮局东西楼)、延风社区(残联家属楼、邮局家属楼、实验中学家属楼、长征小学家属楼)、辽河左岸社区(锦绣苑、锦尚苑、外滩、白鹭郡)、谷家、上稍子。

4.陆家学校(初中部):陆家镇及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三)关于学区片调整通知

1.原九化小学庆华社区调整为辽化小学;

2.原辽化小学辽河左岸社区(怡心苑小区、恒大滨河世家)调整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

上述调整的学区片过渡期为一年,2026年入学新生可在两所学校自行选择一所学校报名,2027年执行调整后方案。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rx.smartpjedu.cn)

1. PC端:360、火狐、谷歌等网络浏览器登陆平台网址。

2.手机端:“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6 招生入学报名。

五、时间安排

(一)小学:6月25日—6月28日为小学报名系统不删档公测期间,学校不安排现场报名,未填报信息的学生不影响录取批次。6月29日—7月3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或到申请入学小学登记孩子入学信息,选择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初审)。7月4日零时为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7月4日—7月8日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初审(具体时间以各校安排为准)。

(二)初中:6月25日—6月28日为初中报名系统不删档公测期间,测试对象仅面向本市小学毕业生,未填报信息的学生不影响录取批次。6月29日—7月3日,学生家长可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报名初中。7月4日零时为初中入学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预计7月6日区教育局开始初审域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证件,具体以教育局与小学对接时间为准,家长等候学校通知。

外省市、本市外县(区)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于7月3日前电话登记相关学生信息,预计于7月14日-15日携带批次所需材料到区教育局435室进行初审,具体要求和时间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为准。

(三)中小学补报名时间:8月18日—19日,未在“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报名。

(四)中小学补报名录取时间:8月20日—25日,统筹未被录取的中小学学生入学。小学初审工作由报名学校负责,初中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本《方案》由双台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7-2360435

办公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中珠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