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6年盘锦市双台子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 |||||
|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文号) | 补贴标准 | 咨询方式 |
| 1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3.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0〕2号) 4.《辽宁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辽退役军人发〔2021〕3号) 5.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1〕15号) 6.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34号) |
9510元/年 | 0427-2361628 |
| 2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每服役1年兵役每月补助57.33元 | 0427-2361628 | |
| 3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3329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抚恤30740元/年。 | 0427-2361628 | |
| 4 | 伤残抚恤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 0427-2361628 | |
| 5 | 三属抚恤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3.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0〕2号) 4.《辽宁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辽退役军人发〔2021〕3号) 5.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1〕15号) 6.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34号) |
烈士遗属1949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33290元/年; | 0427-2361628 |
| 6 | 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8280元/年 | 0427-2361628 | |
| 7 | 遗孀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2240元/年 | 0427-2361628 | |
| 8 | 建国后老复员军人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抗日战争30700元/年;解放战争29960元/年,建国后入伍29720元/年 | 0427-2361628 | |
| 9 | 铀矿补兵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0080元/年 | 0427-2361628 | |
| 10 | 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央军委令第602号)、《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盘民发【2006】49号) |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占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至四级,占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0427-2361628 |
| 11 | 在乡伤残军人护理费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427-2361628 | ||
| 12 |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427-2361628 | ||
| 13 | 病故军人遗属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3.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0〕2号) 4.《辽宁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辽退役军人发〔2021〕3号) 5.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1〕15号) 6.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34号) |
病故军人遗属抚恤30740元/年。 | 0427-2361628 |
| 14 |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 | 60523/年。 | 0427-2361612 |
| 15 | 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1. 高龄老人补贴 《盘锦市人民政府提高全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盘政发[2014]14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4】12号) | 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 0427-2361526 |
| 16 | 80岁高龄老人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1. 高龄老人补贴 《盘锦市人民政府提高全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盘政发[2014]14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4】12号) |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 | 0427-2361526 |
| 17 | 城镇低保户电价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价补贴工作的通知》(盘民发〔2012年〕174号) | 从2012年7月1日起全省试行阶梯电价后,市供电公司对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按现行电价0.50元/度的标准,给予10度的电价补贴。 | 0427-2361517 |
| 18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关于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盘民发【2026】60号)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1.8倍低保标准执行,为1468.8元/人月。 | 0427-2361517 |
| 19 | 城市特困人员电价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后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价补贴工作的通知》(盘民发〔2012年〕174号) | 从2012年7月1日起全省试行阶梯电价后,市供电公司对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按现行电价0.50元/度的标准,给予10度的电价补贴。 | 0427-2361517 |
| 20 | 城市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的通知》(辽民发〔2020〕39 号)、《关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盘民发[2017]169号) |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区分特困人员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的情况分别确定为相关县区经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 | 0427-2361517 |
| 21 | 城市低保两节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1000元 | 0427-2361517 |
| 22 | 城市边缘户节日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1000元 | 0427-2361517 |
| 23 | 分散特困救助人员取暖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盘民发〔2022〕59号) | 救助标准为集中取暖28元/平方米,75平方米以下按照实际取暖面积给予100%救助,最高救助75平方米;分散取暖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救助。 | 0427-2361517 |
| 24 | 城市特困节日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1000元 | 0427-2361517 |
| 25 | 贫困家庭非集中供暖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盘民发〔2022〕59号) | 救助标准为集中取暖28元/平方米,75平方米以下按照实际取暖面积给予100%救助,最高救助75平方米;分散取暖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救助。 | 0427-2361517 |
| 26 | 贫困家庭非集中供暖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盘民发〔2022〕59号) | 救助标准为集中取暖28元/平方米,75平方米以下按照实际取暖面积给予100%救助,最高救助75平方米;分散取暖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救助。 | 0427-2361517 |
| 27 | 临时性救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印发《盘锦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盘民发[2021]119号) | 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应与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受困人数、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维持急难对象在遭遇临时困境期间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确定,具体公式为“救助金额=月低保标准×受困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情形调整系数”。 | 0427-2361517 |
| 28 | 城乡低保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24〕4号) | 居民低保标准816元/人月 | 0427-2361517 |
| 2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24〕4号)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1.8倍低保标准的执行,为1468.8元/人月。 | 0427-2361517 |
| 30 | 孤儿两节救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转发《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走访慰问孤残儿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盘民发〔2024〕31号 | 六一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每人500元。春节救助按照区政府春节总体工作安排确定。 | 0427-2361519 |
| 31 | 孤儿保障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21〕11号) | 孤儿养育标准2000元/月 | 0427-2361526 |
| 32 |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盘政办发〔2021〕11号) |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618元/月。 | 0427-2361526 |
| 33 | 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关于建立盘锦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盘财社字〔2015〕55号) | 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50元/月 | 0427-2361526 |
| 34 | 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委社会工作部 |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党建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盘委办发〔2020〕29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盘民发[2022]19号) | 市本级按照负担比例,承担社区工作者人数基本补贴、社会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 0427-2361996 |
| 35 | 保障性租金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城镇特殊困难家庭住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盘政发[2007]15号 | 城镇特殊困难家庭住房补贴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核定,区特殊困难家庭每月人均每平方米补贴8元,县镇特殊困难家庭每月人均每平方米补贴5元。 月补贴额计算方法:补贴标准×特殊困难家庭人口数×(15平方米-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 |
0427-2361558 |
| 36 | 农村危房改造 | 盘锦市双台子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 C级危房每户0.5万元,D级危房每户2.5万元。 | 0427-2383347 |
| 37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残疾人生活补贴 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转发民政部财政 厅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盘民发〔2021〕136号)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元/月/人 | 0427-2361517 |
| 38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残疾人生活补贴 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转发民政部财政 厅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盘民发〔2021〕136号) |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90元/月/人 | 0427-2361517 |
| 39 | 孤儿取暖 |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 孤儿取暖费 《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盘民发【2022】59号) | 救助标准为集中取暖26元/平方米,75平方米以下按照实际取暖面积给予100%救助,最高救助75平方米;分散取暖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救助。 | 0427-2361526 |
| 40 |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①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盘残工委[2014]2号)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54号) ③《关于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标准的通知》(辽残联发[2016]55号) |
具有双台子区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经(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含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由省、县(区)按1:1比例承担。 | 0427-6591575 |
| 41 |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辽宁省残联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22]17号) | (1)0-3岁各类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2.4万元; (2)4-7岁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最高限 额补助1.8万元(其中,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仅限救助一年); (3)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和重度唇腭裂手术的言语障碍儿童每人一次性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肢体等重度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 |
0427-6591575 |
| 42 | 残疾儿童手术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辽宁省残联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22]17号) | (1)0-7岁符合救助病种的各类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 (2)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听力障碍儿童、罹患重度唇腭裂的言语障碍儿童和重度肢体运动障碍儿童: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1.8万元。 |
0427-6591575 |
| 43 | 残疾儿童生活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辽宁省残联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22]17号) | 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手术或长期康复训练的0-7岁困难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度最高限额补助2万元。 其家庭持有下列困难证明之一的给予生活补助: (1)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持有乡村振兴局(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证明; (3)持有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局)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明。 |
0427-6591575 |
| 44 | 残疾学生教育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①《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辽宁省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发[2022]21号) ②《关于辽宁省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补充通知》 | 具有双台子区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就读于小学至高中阶段(包括中职)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的各类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 0427—2361296 |
| 45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①《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2010]61号) ②《关于下拨2013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的通知》(辽残联函[2013]22号) | 双台子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每人每年260元。 | 0427-6591575 |
| 46 | 两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 | 盘锦市双台子区残疾人联合会 |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协残疾人专(兼)职委员选配工作的通知》(盘残联字[2009]17号) ②《关于转发双台子区配备新接收乡、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2]31号) ③《关于申请修改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基本条件的报告》(双区残联字[2021] 8号) ④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 |
按照《关于转发双台子区配备新接收乡、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2]31号)文件要求,为陆家镇、统一镇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每月发放400元的工资补贴。 | 0427-6591575 |
| 47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 80元/月/人 | 0427-2360315 |
| 48 | 计划生育手术病发症补扶助助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 辽人口发[2012] 5号 | 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三级:260元/月/人 | 0427-2360315 |
| 49 | 育儿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25] 15号 |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 0427-2360315 |
| 50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10元/月/父母或者一次2000元 | 0427-2360229 |
| 51 | 特别扶助制度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辽卫发〔2018〕41号) | 伤残:640元/月/人。死亡:810元/月/人 | 0427-2360229 |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 | 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三级:260元/月/人 | 0427-2360229 | |||
| 52 | 奖励扶助制度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 80元/月/人 | 0427-2360229 |
| 53 | 独子父母退补 |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10元/月/父母或者一次性2000元 | 0427-2360229 |
| 54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2.《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 |
实行全区统一标准。按市下达的资金规模和区补贴面积计算亩补贴标准。 | 0427-2360213 |
| 55 | 村人畜防疫员误工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转发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盘牧发〔2014〕45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双防指办发〔2016〕8号) |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暂按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执行。 | 0427-2360219 |
| 56 | 稻渔综合种养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发〔2024〕17号) 2.关于印发《2024年双台子区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区农发〔2024〕33号) | 补助对象为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补助对象需连续养殖3年以上(2021—2024年)、养殖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补助标准每亩100元。 | 0427-2360218 |
| 57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关于印发盘锦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发[2024}79号) | 拖拉机20马力以下:1000元、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2行:7200、乘坐式水稻插秧机4-5行四轮乘坐式:5000其他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按照文件执行 | 0427-2361318 |
| 58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2.《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分类分档以及最高补贴额,采用上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同档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组织测算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0427-2361318 |
| 59 | 强制扑杀补贴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2.《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0〕6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 |
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 0427-2360211 |
| 60 |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3.《关于切实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的通知》(辽水合〔2018〕8号) |
600元/人·年 | 0427-2361307 |
| 61 | 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 | 1.600元/亩.年 2.480元/亩.年(2020年辽河干流新增面积省级补助) |
0427-2361320 |
| 62 | 村级水管员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 不超过1万元/人.年 | 0427-2361320 |
| 63 |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3〕395号)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4]402号) 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5〕515号) |
1.65元/亩,年 2.72元/亩,年 3.87.36/亩,年 |
0427-2360213 |
| 64 | 水稻繁育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盘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盘锦市优质水稻新品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发[2023]12号) | 76.39元/亩,年 | 0427-2360213 |
| 65 | 粮油种植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盘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发〔2024〕48号) 2.《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盘锦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盘农办发〔2025〕88号) |
1.29.11元/亩,年 2.27.92元/亩,年 |
0427-2360213 |
| 66 | 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80号) |
国有6元/亩,非国有8元/亩 | 0427-2360213 |
| 67 | 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 |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 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农农〔2020〕148号) 5.《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辽财经〔2018〕639号) |
实行全区统一标准。按市下达的资金规模和区补贴面积计算亩补贴标准。 | 0427-2360213 |
| 68 | 农村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 |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 《关于对在农村中小学工作过的农村非公办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辽教发〔2011〕112号) | 按参加工作年限发放养老补助。养老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20元的标准执行 | 0427-2360427 |
| 69 | 助学贷款项目 |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 辽宁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完善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辽财教〔2014〕457号) | 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 0427-2360435 |
| 70 | 村干部报酬 | 中共双台子区委组织部 双台子区财政局 |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 1.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可在其原基本报酬基础上提高20%。 2.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 |
0427-2360525 |
| 71 |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 中共双台子区委组织部 双台子区财政局 |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组发〔2016〕61号) |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9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 0427-236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