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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我区在人行道面上停车的建议》 (第1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1次

周延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在人行道面上停车的建议》收悉,大队高度重视,结合我区老城区道路现状、交通管理实际,现就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人行道停车问题现状说明

我区建成年代久远,属于典型老城区,道路整体规划标准偏低、街巷路面狭窄,配套公共停车泊位供给严重不足,群众机动车停放刚需突出,大量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已成为长期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受土地资源、征地拆迁、财政投入等多重因素制约,短期内大规模实施道路拓宽、新建专用停车场等人行道改造工程实施难度极大,道路全面改建暂时不具备落地条件。人行道无序停车确实带来诸多隐患:车辆随意挤占人行空间、碾压盲道,行人通行空间被大幅压缩,部分群众被迫绕行非机动车道,视障、行动不便人群出行安全难以保障,与您反映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二、现阶段针对性治理管控措施

结合老城区实际,在无法快速新增停车场地、改造道路的前提下,我大队联合城管部门立足现有条件,多措并举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保障行人基础通行权:

厘清权责,联合协同管控。主动对接属地城管部门,明确人行道停车联合管理权责,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双方分工协作开展路面巡查劝导、违停处置,补齐单一部门管理盲区,形成共管合力。

分级规划人行道停车,预留基础人行通道。按照人行道实际宽度差异化规范停放标准,严禁大型超长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施划规范停车标线,要求车辆紧贴马路牙石有序停放,车尾统一划定停车边界,严禁越线占道,保障普通行人正常通行;针对被车辆长期占用的盲道,同步调整盲道铺设点位,避开停车区域,保障特殊群体出行权益。重大检查、专项整治期间,统一劝导清理人行道停放车辆,恢复人行道完整通行功能。

强化日常路面巡查劝导,提升通行效率。增加辖区主次干道、老旧街巷巡逻频次,采取定点值守 + 动态巡逻相结合模式,路面执勤民辅警加大现场劝导力度,及时劝阻占道超宽、斜向乱停、堵塞盲道等不规范停车行为,引导车主依规紧贴路牙石停放,减少车辆横向挤占人行空间。巡查过程中重点目视排查马路牙石下方违停车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前劝离,从源头压缩违规占道停车空间,最大限度释放人行道通行区域,缓解人车混行拥堵问题。

常态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规范停车意识。通过社区走访、路面劝导、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向辖区居民、沿街商户宣传人行道违停危害及规范停放要求,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停车意识,主动预留人行通道,减少无序停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长期治理工作规划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做好人行道停车常态化管控:持续深化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劝导机制,动态优化人行道停车标线、盲道设置;同步将老城区停车泊位缺口、道路改造需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区政府反馈,待后续城市更新、老旧片区改造项目落地时,同步规划增设公共停车资源,从根本上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感谢您对双台子区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英群

联系电话:13998777077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台子大队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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