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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行人道路安全的建议》 (第2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1次

王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行人道路安全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市政人行道路设施建设、特殊群体出行保障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无障碍人行设施是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温度、保障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民生设施,对提升城市宜居品质、补齐民生短板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中心市政设施管护工作职责,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群众出行便民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前往城北街立交桥下两侧人行道开展实地核查、现场勘测。经核查,该路段人行道起止位置路牙石高度偏高,未设置无障碍缓坡,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不仅严重影响轮椅、代步车通行,给老年人、腿脚不便、携带重物等特殊群体出行造成极大阻碍,还导致部分行人因通行不便误入机动车道、出现逆向通行等危险行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补齐设施短板,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出行权益,我中心迅速制定专项改造方案,第一时间组织施工队伍、调配施工设备及材料,对城北街立交桥下两侧人行道两端偏高牙石全面开展降坡下卧、无障碍缓坡改造施工。通过精准降坡、平整路面、优化衔接坡度,彻底解决了该点位通行障碍,改造后的缓坡平整顺畅、安全防滑,完全满足轮椅、代步车及行动不便群众的通行需求,从根本上杜绝了行人违规通行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路段通行安全性和便民性。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此次改造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全域排查,进一步加大辖区主次干道、立交桥周边、学校、小区、商超等重点区域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梳理排查坡道缺失、牙石过高、路面破损、通行受阻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批推进改造提升,持续补齐市政便民通行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市无障碍通行体系,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安全、便捷、顺畅出行,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双台子区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刘国富

联系电话:13065270022

盘锦市双台子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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