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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627

 

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区于2014年开始发展楼宇经济,并于2014年4月份下发了《双台子区发展楼宇经济扶持政策(试行)》,2015年6月对试行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式下发了《双台子区发展楼宇经济扶持政策》。经过三年多的发展,我区楼宇经济的集聚效应已经开始凸显,但也存在楼宇企业质量不高、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
2016年8月,市商务局先后对杭州、福州、长沙等市楼宇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形成了《关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促进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高科书记对此报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县区一定要下决心抓好楼宇经济,一是抓规划、二是抓服务保障、三是抓配套政策。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和调研报告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商务楼宇发展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双台子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2017年引进高质量楼宇企业100户,商务楼宇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2020年商务楼宇企业达到500户,商务楼宇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
(二)发展重点
按照我市楼宇经济“8+N+1”发展模式,结合我区“一带三区”发展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全力打造7大特色楼宇。在现有商务楼宇博景创业大厦、盘锦公路港写字楼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科技研发”特色楼宇(科技园研发楼)、“出口产品”特色楼宇(沙发产业园综合楼)、“北方石化产品交易中心”特色楼宇(石化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旅游”特色楼宇(游客接待中心)、“全民创业”特色楼宇(辽河新城“双创园”)建设和发展。
(三)保障措施
通过盘活存量,做足增量,不断优化我区商务楼宇布局。发挥楼宇经济扶持政策的作用,优化楼宇发展环境,拓宽商务楼宇的服务层次、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领域,积极整合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投资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资源,为楼宇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务。实施专业化招商,各招商分局要加大楼宇企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域外企业,确保楼宇经济良性发展。区楼宇办要建立企业经营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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