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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406

 一、创建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三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6〕23号),为提升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基本民生问题,按照盘锦市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安全监管网络,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建过程

按照市创建办的考核标准与细则,我们起草了《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及任务分解,以食品166项、药品30项的考核标准进行任务细化分解,形成此《通知》,按照职责分工下发至创建各成员单位,并加以落实。

三、主要内容

以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为契机,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使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力争到2018年底前,盘锦市双台子区达到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区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把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提升到“高度重视”的高度;二是成员单位根据政府下发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办下发的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工作落实、经费落实;认真探索网格化监管形势下协管员的工作定位问题;注重创建过程中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在有效指导、宣传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标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创建工作提供重要推动力;三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加大督导通报和督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不定期对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四是要抓好年终岁尾和年初的相关工作。每年年底和年初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梳理,对下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同时结合“天剑”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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