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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镇诚信建设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4 浏览次数:597

为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服务群众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严格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扯皮,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为群众提供法规咨询,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而归。

2.倡导微笑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3.对待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或举报问题,要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处理。做到受理有反映,处理有结果,尽量使群众满意。

4.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5.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绝不放任,不办人情案,不包庇纵容。

6.坚决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杜绝吃、拿、卡、要;严禁为违法行为说情或提供保护。

 

 

陆家镇人民政府

201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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