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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22 浏览次数:443

 一、出台背景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每五年开展一次,是摸清国情国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效途径,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意义

经济普查主要是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和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区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方案解读

1、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2、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3、普查内容

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4、保障措施

各部门、各街镇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仅仅围绕普查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密切协作,广泛宣传动员,落实普查经费,强化普查保障,严肃普查纪律,共同做好普查登记,确保如实反应我区经济发展现状,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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