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工作的通知》(盘自然资发〔2019〕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32号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