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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9〕52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浏览次数:557

双台子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3号)和{盘发委《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双台子区实际,现就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补齐拉长“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区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注重发挥标准在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把握产业技术变革趋势,瞄准产品服务升级需求,加快形成理念新、覆盖广的质量标准体系。

——坚持品牌推动。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创新品牌提升机制,推进品牌分类培育,加强品牌宣传保护,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坚持严格监管。把严格监管贯穿质量提升行动全过程、各环节,落实监管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快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新格局。

——坚持考评促进。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奖优罚劣、激强促弱,以科学考评推动质量提升。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食品安全抽检实现类别、品种全覆盖。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绿色建筑发展迅速,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实体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结构性建材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效益大幅提升,推动服务业质量整体水平实现跃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全面提升政府管理质量。政府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系列化优势逐步形成,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制度基本建立,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显著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监测结果达到80%以上,带动市民文明素质整体提高、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四)提升装备制造水平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创建。组织重点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支持企业开展节水、节能、低碳等认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到2020年,实现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达到3项。

(五)保障原材料供给质量

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发展环境、资源节约型的精细化学品新品种,发展功能优良、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引导重点企业联合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在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到2020年,柴油、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巩固清理“地条钢”企业工作成果。加快产品升级,依托重点企业发展高端产品。

(六)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实施食品加工、轻工塑料制品等重点领域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全面推动我市消费品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通过品牌引领提质升级。到2020年,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

(七)扩大农产品优质供给

“农副业产品为重点,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及登记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进“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确保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措施落实到位。深化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建立国外展示平台和销售渠道,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以盘锦大米产业为牵动,形成精品打市场、市场保订单、龙头结联盟、联盟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农业现代化经营模式。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专用原料生产基地。

(八)守住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强化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完善重点食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到2020年,全区100%乡镇、街道实现上线运行。以高风险生产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公开检查和处理结果。严格许可工作管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

(九)严格建设工程管理

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试点区域、打造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工程示范项目达1个,省优质工程达到1项。依托信用体系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重大工程投资咨询和建设、设备监理等服务质量。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创新适应装配式建筑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鼓励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当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4%。

(十)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标准、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达到90%以上。做精区、镇(街)重点景区,集中打造旅游特色村、旅游特色路线。抓好旅游标准宣传贯彻,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在重点服务行业推广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促进盘锦服务品质提升。加速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研发设计、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设示范工程,培育多式联运新模式。发挥试点带动作用,支持物流企业开展甩挂运输业务。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增强物流服务时效,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推动仓储配送设施与交通运输工具衔接配套和标准化运作,促进物流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网上阳光采购试点,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辟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推动工业设计产品加速发展,发挥标准化对建设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业的基础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服务满意度。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为依托,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就业、教育、医疗、文化、育幼、养老、居住、社保、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领域服务水平,推动重点领域率先实现标准化。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机制,引导和扶持各级各类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进城乡统筹,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落实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两院两中心”,实现医联体内远程医疗全覆盖。到2020年,基层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责任险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100%。强化投诉处置办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供水、供热、供气等投诉事项。

(十二)提升政府管理水平

切实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系统梳理编制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综合窗口“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逐步构建就近办理、无差别、扁平化的“全域通办”窗口体系。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模式,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提高现代化政府管理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体系。大力开展区容区貌综合整治提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通过加强政府管理能力,推动城市品位和质量提升。

(十三)打造盘锦质量品牌

鼓励企业或组织应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争创省级、市级质量奖项。到2020年,省长质量奖达到1家以上,市长质量奖达到2家以上。持续推动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园区参加品牌价值评价,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围绕技术、品牌和服务培育对外贸易优势。探索培育品牌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建设交流、品牌咨询和运营等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品牌。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参加申报工作。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地理标志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十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形式、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百姓关注等领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搭建“互联网+监管”动态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质量追溯、风险预警、快速处置和信息通报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计量机构等进行动态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和执法打假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典型质量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力度。

(十五)强化标准示范引领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鼓励企业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引导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或行业领先的核心产品、技术和工艺转化为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占领行业制高点。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百千万工程”要求,积极开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对标达标。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增强标准化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研制力度。

(十六)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推进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建设,构建计量技术基础体系、量值传递体系、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等重点领域和新型产业需求,加强计量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到2020年,优化利用全区计量基础设施,加强区域计量资源共享、互补、互认,实现跨区域协同服务、协同发展。推动计量诚信示范创建工作。

(十七)发挥合格评定作用

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和实验室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资源利用率。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拓展国内业务。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优化监管查验机制,压缩通关准备和货物提离时间,推动“三互”协作。推广质量管理认证,鼓励企业运用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行绿色有机等高端认证,推进建立盘锦特色农产品有机认证激励机制,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

三、健全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十八)推动质量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实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建立完善质量法治保障体系,探索服务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法治研究和实践应用。健全完善多元救济制度,促进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量信用激励和惩戒。

(十九)提供财政金融支持

加大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力度,组织实施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基金、各类科技指导性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指标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授信参考条件。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加强采购监管,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十)强化质量人才支撑

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高校、企业、社会团体合力培育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推动高校参与建立质量教育网络。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强化技能提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创建市级以上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健全完善技术工人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强化党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聚焦新时代质量工作重大理论和战略,统筹质量发展规划、质量强区战略、质量品牌提升、质量基础建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确保质量提升组织领导和资源保障到位。

(二十二)推进质量强区

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充分发挥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质量发展重要事项,形成推进任务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动质量强区建设。

(二十三)严格评价激励

区委和区政府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实绩考评,其结果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评价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依纪依法问责。对新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激励企业发挥质量提升主体作用。

(二十四)广泛宣传动员

创新宣传途径和宣传模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双台子区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先进典型,讲好双台子区质量故事。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

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尽快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附件: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2019】52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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