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亚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辽河碑林作为盘锦市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要求,为切实落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我局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提案答复工作。区人大门亚菊的《关于把辽河碑林作为盘锦市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议》,教育局与文旅局进行了沟通,关于把辽河碑林作为盘锦市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已纳入计划,就将辽河碑林作为盘锦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已与盘锦市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达成共识,已将辽河碑林纳入到我市学生综合素质研学旅行实践基地,并于今年适时举行授牌仪式。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