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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6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773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关心群众冷暖、体察群众疾苦、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瞄准目前双台子区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双台子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解决群众反响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0个民生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序号

问题

责任部门

1

城市供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城市供热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城镇燃气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农村供水

区农业农村局

5

安全生产

区应急管理局

6

小区违建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7

食品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保健市场整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生态环境安全

区生态环境局

10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区教育局

11

医保参保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双台分中心

12

公交出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丧事活动整治

区民政局

14

政务窗口服务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15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农民工工资清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城市停车

区公安分局

18

犬只管理

区公安分局

19

过度医疗

区卫生健康局

20

民营医院监管

区卫生健康局

三、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时间为2021年1月初至2021年2月底。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方案整改攻坚阶段推进20个民生问题的专项整治调查了解整改情况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开展靶向整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作为、相互推诿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追责、严肃处理。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6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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