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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11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469

一、形成过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优化电力设施保护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双台子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制定该《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框架和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即通过实施政企联动,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消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隐患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包括“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和“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小组”,并列出2个小组的成员及工作职能。

第三部分,工作原则

包括“统筹兼顾”、“隐患先后”、“等级优先”、“安全稳定”4个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

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及违章建筑隐患治理实行应伐则伐、易拆则拆、宜改则改原则

(二)隐患先后原则

1.电力线路建设后种植、建设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及违章建筑,及时砍剪、拆除,不需支付补偿费用;  

2.电力线路建设前种植、建设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或不满足线路运行规程的树木及建筑,采取砍伐、修剪、拆除、改造等措施依法支付补偿费用;

3.一时难以界定隐患先后的由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三)等级优先原则

优先治理人身安全隐患大、电网风险高、高危重要用户及城市供水、供暖等重要供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区域内人身、电网、设备本质安全。

(四)安全稳定原则

开展工作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耐心细致做好隐患相关责任人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

第四部分,工作时限

(一)隐患排查。2021年3月10日,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所有隐患现场再次排查确认工作,并动态更新隐患明细表。

(二)方案制定。2021年3月30日,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每处隐患治理方案制定工作。

(三)销号治理。2021年12月31日,完成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隐患销号治理各项工作。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检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报送7个部分。每半月上报一次隐患处理情况报告、隐患处理明细表及新增隐患明细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11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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