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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同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项目名称:纬四街市政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辽宁同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施工单位辽宁同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建设初向我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工程已竣工验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5号)文件的规定,工程竣工后,如该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存储单位申请,应退还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该公司已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无投诉或举报,我局将按规定全额返还该企业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自202259日至2022年6月7日。

受理科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二中队)。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区政府C座1楼

投诉举报电话:0427—2360163           

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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