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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规整填料催化剂1000立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规整填料催化剂1000立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C区C5厂房,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规整填料催化剂1000立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相应配套工艺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主要产品包括:用于水处理的大环化合物担载的金催化剂A(产量50m3/a),用于水处理的大环化合物担载的金催化剂B(产量150m3/a),用于气体处理的大环化合物担载的贵金属催化剂C(产量300m3/a),用于气体处理的大环化合物担载的贵金属催化剂D(产量500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园区街南、工贸路西孵化器研发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明,电话:159****4931,E-mail:lm19901218@163.com,传真:0427-3132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中信泰富广场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工,电话:024-28202777,E-mail:wflnhb@126.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②完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③汇总资料和数据,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对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④论证和完善环保对策与措施;⑤公众参与;⑥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环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发表意见后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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