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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您该怎么办?系列之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随着饮食营养知识的不断普及,老百姓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关注度大幅提高,但有一类食品安全问题却经常被大家忽视,那就是食物中毒。其实,食物中毒的危险程度一点都不小,它给人体带来的危害远不止拉肚子那么简单,还可能引发脱水、休克而危及生命。那么,哪些食物中毒可以在家里自行处理,而又有哪些情况一定要去医院呢?

 

一、食物中毒的表现有哪些?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也就是说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食物中毒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等是主要传播途径。

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因此症状各异,主要表现为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

信息来源: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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