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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湿地保护的提案》(第5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17

戚岩委员

您提《关于加强我区湿地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河道垃圾清理

为杜绝河道内捕鱼和随意设置捕鱼设施的情况,我中心积极与区公安分局辽河保卫大队、沿河街镇共同开展巡查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多部门联合巡查3次,清理地笼、拦河网具等19个并进行了销毁。

二、加大清理侵占河道行为

区水利部门加大了对河道内私自围垦湿地的行为进行了不间断巡查和清理。发现有种植迹象,及时设置宣传牌,杜绝进一步破坏湿地。其次是通过巡护人员巡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已完成清理“小开荒”8块,共计3.5亩。

三、强化部门配合

目前,我区已形成村级河长和村级水管员开展日常巡查,区水利部门人员开展专项巡查,区级和街镇级河长抽查,第三方单位暗访检查的四级河道生态检查体系,做到有人发现问题、有人处理问题和有人事后监督,杜绝非法侵占湿地和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四、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截至目前,我区已经完成太平河综合治理项目、一统河生态宜居项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统河)段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确保湿地生态环境的提升。

下一步,我将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生态治理和争取湿地改造项目,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北方水城。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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