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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机构及其职能法定化,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规定,现将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29个)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司法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财政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应急管理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审计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统计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消防救援大队

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人民政府

盘锦市双台子区统一镇人民政府

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办事处

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办事处

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办事处

盘锦市双台子区铁东街道办事处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9个)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辽河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建设税务分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辽河派出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红旗派出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胜利派出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建设派出所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陆家派出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23年11月27日《关于公布盘锦市双台子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盘锦市双台子区司法局关于公布镇街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同时废止。

 

 

                      盘锦市双台子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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