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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审报〔2025〕2号—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次数:559次

被审计单位:双台子区文教幼儿园

审计项目: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双台子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月26日至4月8日,对双台子区文教幼儿园2022年至202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文教幼儿园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双台子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文教幼儿园目前实有在编人员17人,劳务派遣21人,安保人员2人;区文教幼儿园为二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财务收支情况。

区文教幼儿园2022年至2024年总收入9,872,607.0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总支出9,872,607.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7,814.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903.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5,202.80元,资本性支出107,687.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教幼儿园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其会计资料能反映出单位收支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发现了该单位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

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的会议记录本有采用活页散页装订的现象,决策事项前期调查不具体,缺少在付款时的集体决策,缺少年度重大经济事项(比如预算安排等)的集体商讨审议记录。

上述做法不符合《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8〕79号)二、(四)“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结算”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采用固定装订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完整可追溯。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2022年11月15号凭证,付室外维修工程款34685.00元,2022年12月10号凭证,付走廊墙面维护工程款9296.00元,2023年7月的“35号凭证”,付室外沙池改造工程款7200.00元,均未签署工程验收单。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严格审核凭证附件,无验收单的工程款项一律不予支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完整、不细化。

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内控制度缺少日常物资采购、管理、零星工程项目实施以及食堂管理的具体流程,缺少相关审批权限界定等实施细则。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第五条“(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和“(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制定日常物资采购、管理、零星工程项目实施以及食堂管理的具体流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四)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2023年12月的“37号凭证”,教师孙某某去南京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在市内交通费、伙食费均按照主办方培训费标准每天550.00元统一报销后,仍额外报销了4天市内交通费、伙食费,合计720.0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双台子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双区委办发〔2015〕6号)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凭证和相关资料,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使用公务车辆出差,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合规性审核,杜绝超标准报销行为。

(五)报销票据不完整。

1.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2023年8月1号凭证,付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检测费12201.00元;2023年10月12号凭证,付优网鸿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培训费35人次共5250.00元,均未附相关合同等详细资料。

2.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2024年5月12号凭证,支付大连市甘井子区学习力教育培训学校培训费4580.00元,未附相关文件及合同。

上述两项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严格把关原始凭证完整性,对缺少关键附件的票据一律退回补正。

(六)食堂管理中存在内控各环节执行力度不够、报销票据审核不严。

经审计发现,区文教幼儿园2022年食堂采购单部分没有验收人签字,部分没有记账人签字,部分审核人只有1人签字,存在管理漏洞。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文教幼儿园应当优化食堂采购、验收、审核全流程管理,明确采购单需由验收人、记账人、审核人(至少2人)签字确认。

四、审计建议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应采用固定装订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完整可追溯,杜绝决策程序缺失问题。

二是强化工程类项目内控执行。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凭证附件,无验收单的工程款项一律不予支付。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涵盖日常物资采购、零星工程管理、食堂运营等领域的详细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

四是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合规性审核,对已由主办方统一支付市内交通、伙食费用的培训活动,不得重复报销,杜绝超标准报销行为。

五是规范费用报销票据管理。应建立报销凭证审核标准清单,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原始凭证完整性,对缺少关键附件的票据一律退回补正。

六是加强内部控制培训与监督。组织全员学习内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升风险防控意识。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区文教幼儿园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函报告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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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台子区审计局

                           2025年8月4日

 

  双台子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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