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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次数:399次

经调查,盘锦市双台子区摄影家协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全区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予以盘锦市双台子区摄影家协会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盘锦市新媒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前置办学许可已经终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予以盘锦市新媒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双台子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盘锦市双台子区摄影家协会

2.盘锦市新媒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519室

联系部门:双台子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361526

 

双台子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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