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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2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2次

曹连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小作坊隐患突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四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经费投入和基层队伍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强化专项抽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2025年,我局制定《2025年双台子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计划抽检600批次(食用农产品300批次、食品300批次),2025年已完成区本级抽检600批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不合格率为2.95%。抽检范围覆盖全区各街镇、社区(村)的生产主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等,涉及流通、餐饮、生产各环节,以技术手段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调配。2025年各项专项整治中,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80余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640户次、小餐饮单位942家次。通过“局所联动”机制,由区局食品监督股负责人带领各市场监管所及承检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抽样和检查,确保基层监管“有人员、有手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均衡抽检工作要求,扩大抽检覆盖面和品类,同时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推进检测设备更新和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关于“净化市场源头、重拳整治违法行为”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整治。2025年1月起,按照《盘锦市过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食品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聚焦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学校周边食品店等场所,检查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及食品存储条件。共排查出销售过期食品经营单位21户,移交市局执法队案件线索21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防止问题食品回流市场。

(二)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2025年4月至11月,编制《问题责任清单》《检查表》《检查标准》及《快速检测登记表》,重点检查肉制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环节。共监督抽检肉制品14批次,配合市局抽检6批次;联合公安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对3家饭店的羊肉卷开展动物源性快速检测,全部合格。对发现的31个问题(流通环节17个、餐饮环节14个)均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将过期食品、假劣肉制品监管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健全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违法行为反弹。

三、关于“规范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按照《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及市局工作方案,对全区4家肉制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目前,1家已注销,2家长期停产,1家因洗手更衣间存在问题正在改造中,督促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小餐饮食品安全提升专项整治。 按照辽宁省《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2025年4月起对全区小餐饮单位开展整治,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改善“脏、乱、差”现象,规范原料采购和加工流程。共检查小餐饮单位942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对食品加工区存在卫生间的4家单位责令停业整改;移交经营过期食品案件线索1条。通过整治,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质量提升103家,新增“明厨亮灶”32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整治经验,采取“抓反复、反复抓”措施,巩固小餐饮整治成果;对小作坊实施登记备案及规范提升制度,推进常态化巡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推进综合治理。

四、关于“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宣传、畅通维权渠道”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在过期食品专项整治中,我局已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信用约束。在小餐饮整治中,对问题单位实施跟踪复查,促使生产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2025年10月10日,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分局等成员单位,在全都有百货超市门前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各类宣传品180余份,悬挂横幅4条,设立展板7个,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活动深入社区(村)、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通过进课堂、进食堂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活动中向群众明确告知,发现问题可保留购物小票、包装,通过12315平台或热线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保障群众索赔顺畅。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马贺

联系电话:15642711599

 

 

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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