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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农村经济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622

 

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农经局监督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及区编办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2.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
3.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4.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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