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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7〕28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490

 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

 

 

 

 

双台子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区“十三五”规划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定责保护,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二、重点内容

落实基本农田责任。对全区基本农田图、表、卡、册、责任书和标识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地块的落实,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图、表、卡、册,按要求汇总、填写信息。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在公路两侧,明显地段选址设立标识牌、界桩。镇、街道设立(中型),各村设立(小型)。

    三、工作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统筹部署、逐级分解任务。

    (二)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要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依据规划调整方案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及时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负责协调作业单位提供基础数据,按要求统一印制下发图、表、卡、册和责任书。汇总建库,参与完成自验和迎接上级部门验收等工作。

    (三)区农经局:要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依据规划调整方案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及时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参与完成自验和迎接上级部门验收等工作。

    (四)区民政局:要按行政区划,负责提供各镇、街道、村界址、界线。

    (五)区财政局: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参与完成资金审核、验收等工作。

    (六)区水利总站:负责河务管辖范围的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工作。

    (七)各街、镇:负责配合作业单位分清界线,领取任务。按要求汇总、填写图、表、卡、册和签订责任书。为设立标志牌、界桩选址,督促管理辖区内各村落实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及配合施工单位等工作。

    (八)各村:按要求填写图、表、卡、册和签订责任书。为设立标识牌、界桩选址。配合上级部门和施工单位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2017年3月28日前完成责任人信息收集工作;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基本农田标志布局及设定工作;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基本农田表册制定工作;2017年3月28日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汇交工作;2017年4月8日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区级自验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双台子国土分局、区农经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兼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对在工作中发生的不认真、推诿扯皮等现象严肃问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迎接省、市级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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