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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9〕64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次数:785

双台子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9〕22号)精神,全面推进健康双台子建设,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智慧的医疗健康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实现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协同共享,“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医疗健康领域广泛应用,医疗健康服务更加智慧精准,医疗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托盘锦市智慧医疗平台,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建设纳入市级平台,实现“互联网+”医疗服务。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

(二)推进“互联网+”分级诊疗的运用。依托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实现我区心电、DR、彩超、检验“四大远程会诊”;通过专科联盟形式吸引中心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能力。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群众就近就便就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医保局双台子区分局

(三)推进“互联网+”改善医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医疗服务,改造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展多种形式网上预约挂号、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检查检验报告推送、院后随访等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化医院管理机制,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四)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双台子手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平台应用与完善,推进网上便捷有效签约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依托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继续推进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院建立签约转诊患者绿色通道,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宽家庭医生上转患者渠道,提供优质转诊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的有机融合,鼓励发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慢性病药品的在线预约、健康管理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以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等六类人群为重点,逐步实现重点人群在线管理与服务,开展个性化健康评访、监测预警、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儿童全程免疫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管理和监测,继续推进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探索完善我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提供在线预约和查询服务。创新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定期分析我区疫情并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尽快将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与市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对接,以问题为导向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在册管理率、服药率等核心指标。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六)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医养结合的老年人服务新模式,以健康档案为核心,利用终端检测、健康管理APR、物联网智能家居设备,通过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对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持续的健康状况跟踪和上门服务,逐步实现不出家门就能够开展预约挂号、网上咨询、远程会诊和网上购药等医疗健康便民服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社区养老老人提供精准健康指导、远程医疗、康复保健、动态监测等服务。我区打造养老示范区样板,充分利用河岸社区及水榭春城养老大厦内街商网,以全国智能化养老产品体验馆、展示厅、养老辅具器械用品贸易等为主要内容的特色街区。充分利用养老智能化平台推动居家养老产业的发展,依托“互联网+养老”的养老新模式,建立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实现医疗、管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从而辐射全区居家老人。引进大连玖福团膳专业团餐集团,在双台子区内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的中央养老厨房,并以中央养老厨房为中心,建设养老社区便民食堂,为各个社区食堂配送餐饮,实现区域内养老配餐服务全覆盖。依托盘锦市中医医院康复理疗等中医绿色疗法为机构老人和居家养老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打造医养结合新典范。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配合部门:区卫健局

(七)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依托上级建立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平台,提供多样化的医学在线课程和医学教育,应用基于手机APP的全员在线学习系统。鼓励医疗工作者通过平台开展疑难杂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讨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建立网络科普平台,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教育、“三减三健”信息推送、健康知识查询等便捷服务,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工信局

(八)推进“互联网+”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新模式。依托市“DR远程会诊中心”、“彩超远程会诊中心”等远程会诊中心,推进市中心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建设工作,让居民在辖区就可享有大医院优质医疗服务,少跑腿、少花钱,增强就医获得感。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实现远程会诊。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九)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依托市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的互联互通,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到2020年, 实现市、区两级平台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并与省级平台完成对接。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十)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完着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国家要求适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方便群众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政策,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及时合理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续发展。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支持互联网医疗胜服务可持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 结算。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联网结算。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继续完善医保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事先提示、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双台子区分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十一)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质量监管。贯彻执行国家互联网诊疗管理有关规定,明确监管底线,同时按照深化“放管服”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医疗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实施标准化,规划范管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应当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推进互联网可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建立医疗责任的分担机制,推行在线知情同意的告知,防范化解医疗风险。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

(十二)全力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网络安全和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重要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行应符合《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重要领域密码应用等有关规定要求,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中泄露和买卖等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要敏感信息应用要严格审批,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公民个人权益。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发展“互联网十医疗健康”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对“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设施、信息化能力建设、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共同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充分发得云计算、大数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创新驱动作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互联网区行健康”便民惠民。

(三)加强安全保障,推进医疗健康信息授权使用和安全防护,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定期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普及。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发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应用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惠民服务成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文件解读:《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9〕64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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